重回1995 第32节

      林秀说,“那我给你买支练字钢笔吧。”
    给女儿买的钢笔没买特别贵的,她给自己挑的就是英雄,还买了一瓶蓝黑色墨水。
    走的时候张妍妍还挺依依不舍看玩具车。
    林秀问她,“你想要?”
    张妍妍点点头,“我才存了二块七,还差十块钱。”
    林秀没说自己帮她买,张妍妍每个月有几毛钱零花钱,家里有给她买的零食水果,她平时只在校门口买玩具,像可以撕下来拍的画片,鸡毛毽子,玻璃弹子等等,根本用不了多少钱。
    林秀本来以为她会老老实实存钱,没想到回家她忽然殷勤起来,说要帮忙擦鞋扫地。
    林秀怀疑地问,“你要干什么?”
    张妍妍嘿嘿地笑,“妈妈,我替你工作了,你给我发工资。”
    林秀看她忙碌了一下午,还是给了两毛钱,结果张妍妍又把才擦好的鞋擦了一遍。
    这次林秀就没理她。
    张妍妍小小年纪还知道羊毛不能在一只羊身上薅的道理,把家里画本塞书包里背到学校。
    她一开始不知道,直到老师给她告状说她家女儿租书给同学看……
    林秀被叫到老师办公室都是懵的,她满心以为自家女儿在学校都乖乖的呢。
    张妍妍抬着小胸脯和老师说话,“老师,他们想看我的书,所以我才租给他们。”
    老师特别头痛,“可是我们这里是学校,不是卖东西的地方。”
    张妍妍焉了气。
    林秀把她领走之后道没骂她,还给她出主意,“要不你在楼下小院子里继续做生意?”
    她们租住的地方下面有个小院子,晚上的时候有老人家带着小孩子乘凉,张妍妍也经常会混在孩子堆里面玩游戏。
    张妍妍眼睛一亮,“妈妈,你太聪明了。”
    林秀微微一笑,让女儿自己发挥去了。
    其实她最近挺忙,忙着搞衣服的事情。
    现在还没有监控录像,售货员们经常可以利用自己职务假公济私,商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    林秀没有打草惊蛇,而是先去肖家拜访肖小妹。
    最近肖小妹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多,基本消磨在林秀的事情上,因为她们纺织厂即将宣布解体,她的工龄会被买断,从此成为一名无业游民。
    肖小妹看见林秀挺热情,拿出家里的水果请她吃。
    林秀谢过她的好意,坐在木沙发上环顾了一圈周围环境,缝纫机放在角落里,凳子上堆放着大量剩余布料,上面全是灰尘。
    肖小妹比起上一次瘦弱许多,整个人愁眉苦脸的,十分不好过的样子。
    林秀问她,“你们单位解体,你要怎么办?”
    肖小妹叹气,“不知道,我没本事进国家企业,又没有私企肯要我,先看看吧。还是我们运气不好,怎么偏偏就遇到这种事情了呢?”
    林秀还挺能理解她心情的,当初她自己就是个农村来的没什么见识的土妞,辛辛苦苦考上大专学校是为了单位包分配,能捧上“铁饭碗”,结果世界变化太快,铁饭碗被砸了,她们没跟上这种变化,一夕之间仿佛世界都崩塌了。
    林秀劝解她,“你还年轻,又有手艺,手艺人总不用担心自己被饿死。”
    肖小妹勉强点点头,“也不能靠家里养着,我哥哥娶了嫂子,还要供儿子上学,实在不行我就去沿海地方打工。”
    第四十五章
    肖小妹微笑起来, 也不知有没有把林秀的话当真。
    她们关系又不如林秀和曹珠妈妈,有话不能直说,非得绕个两三圈彼此试探才能明白对方意思。
    林秀劝说道, “你要想开点,现在是国家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,以后机会多着呢。”
    肖小妹叹气,其实她对林秀的话不抱什么希望,她自己学历不高, 再找工作能找到怎么样的呢?肯定不如现在。
    林秀看她钻牛角尖去了, 只能暂时放下这个话题,把纸袋子放在桌子上。
    肖小妹迟疑问,“这是什么?”
    林秀把那件“仿造”的衣服拿出来给她看, 肖小妹一时间脸色变了, 满是愤怒和愤慨。
    林秀看她表情不像作假, 松了一口气说, “市面上卖的衣服,比我们便宜多了。”
    肖小妹气道,“这不是、这不是做假吗?”
    林秀倒没觉得什么做假,对她道,“你忘了我们第一批衣服怎么做的?”
    肖小妹泄气道, “也是。”不过她还是有点生气,毕竟市场就这么大一点, 别人抢了, 就意味着她的工作量会减少。她是个闷头做工的女工,没什么销售渠道,每次都很感谢林秀给她工作机会。
    林秀说,“其实没事, 只要衣服不是你做的就好,我们只要保证做工和布料质量,不断上新产品,别人来也不管用。”
    肖小妹本来盯着衣服看,听到她这话,忽然醒悟过来般皱起眉毛,对林秀道,“衣服先留给我,我……倒有些想法。”
    林秀看了她几秒钟,点头同意了。
    两人达成协议,林秀算暂时解决一件心头大患,准备去省城一趟买东西。
    这次就不像上次那么急,因为兜里有钱,又不会有人埋怨她出去太久,家里小孩托付给嫂嫂就行,她可以尽可能地在买东西的同时开阔眼界。
    但不巧的是,因为张仲清急着返回原单位,小叔决定在他回去前先把婚礼办好,所以要林秀先参加婚礼。
    张仲清亲自来接她回的张家,说夫妻俩一起参加。
    林秀被打乱计划,不悦说,“他拄着拐杖怎么结婚?”
    因为天气太热,张仲清头发被汗水浸透,他和林秀解释说,“到时候我们兄弟俩挟着他去,不会让别人看出来。”
    林秀皱眉,“还是你害的。”
    张仲清摸了下鼻子,“我在这里待太久,要再待下去,老板都要辞退我了。”
    林秀直觉他说的谎话,她记得他替老板出差的时候,出去十天半月,偶尔多耽误也不会有人责怪。
    她似笑非笑说,“不会急着见红颜知己吧?”
    张仲清被她竟得心里一突,很快又镇定下来,猜测林秀只是随口诈他,毕竟他又没做出过出格的事情,只是心里有计划没实施而已。
    他搂了一下林秀肩膀,讨好说,“媳妇儿,你别冤枉我,要真在外面有哪朵野花,我就把我的舌头拔下来给你煲汤。”
    林秀嫌弃道,“我还嫌难吃呢。”
    如是婚礼定了下来,就在一天之后,林秀带着张妍妍暂时住回张家里。
    她特意把女儿带在身边,张妍妍知道要和爸爸妈妈一起睡,兴奋得和什么似的。
    林秀好久没回来,到了之后先把包放下,然后从柜子里掏出新的枕头和薄被套好,放在床上。
    张仲清看她沉浸在暖黄色灯光下的侧脸,林秀不算十分漂亮,比起他在外面见过那些张扬外向的女同学差远了,但胜在清秀耐看,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,这也是她在他众多红颜知己中脱颖而出的原因之一。
    他心里一动,忽然喊了一声“秀秀。”
    林秀抬起头,看了他一眼,冷冷说,“你要抽烟就滚去外面,床上全是烟味,妍妍还是个小孩子,你让她晚上怎么睡?”
    张仲清心里升起那点旖旎被她尖酸的话毁得一干二净,狠狠吸了一口烟,跑门外去了。
    林秀看着他背影冷笑。
    这个时候,她不免又想起一点上辈子的事情,古代女人之所以把丈夫外出叫做“独守空房”也是有原因的,所谓饮食男女,人活在世界上不可能喝花露水就饱了,欲求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。
    一两月一次的见面如同煎熬,她才不到三十岁,就活得无欲无求,又耻于说出口,只能把所有精力投注在抚养女儿身上。
    张仲清抽完烟回来,就看见林秀睡在里面,中间是他大闺女张牙舞爪睡得流口水,占了大半张床。
    他看了一会儿,跑外面睡沙发去了。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林秀就听见外面有人大声嚷嚷指桑骂槐。
    她自个儿梳好头发,婆母气呼呼地说,“个不懂事的娘们儿,让自己家爷们睡沙发?”
    张季同不想在结婚这天吵架,劝阻自己娘说,“算了,大好的日子你撒什么气呢。”
    林秀没听他们说话,走婆母面前问她,“你扫盲班的作业收齐没有?”
    婆母被噎了一下,她咋知道做个班长事情这么多,一开始还沾沾自喜,后来简直被弄得满头大汗,她都怀疑林秀故意整她了。
    林秀假装没看见,催促她说,“你要努力一点,要是做不好是要罚写检讨的。”
    婆母撇了撇嘴。
    林秀舒爽了,回房间里把睡懒觉的张妍妍拉起来,给她编了一个高马尾,头顶扎了一只蝴蝶结,让小姑娘看起来眼睛又圆又俏皮,活像个洋娃娃似的。等弄完女儿,她又给自己弄了相似的发型,然后穿着和女儿身上相似颜色的衣服,让别人一看就知道她们一对母女。
    最后为了提神,她还涂了那支裸色口红。
    张妍妍跳着想抢口红涂,林秀知道她们这个年纪小姑娘在想什么,对她说,“涂嘴巴上不行,我给你点颗红痣吧。”
    张妍妍欣然答应,林秀就用正红色的口红在她额头上画了一颗圆圆的痣,张妍妍怕弄花,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。
    母女俩出去的时候,其他人正围在桌子边吃早饭,今天订好在饭店里吃饭,新郎新娘和作为亲属的人都要早早过去迎接宾客。
    张三花作为伴娘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裙子,比新娘的衣服还抢眼。
    玲玲偷偷朝她翻白眼,张三花看见顿时气了,对张母小声说,“等她进门后有她好看的。”
    林秀没管他们的眉眼官司,因为是亲家母这边亲戚结婚,林父和林母也被邀请来了,林秀怕他们不习惯县里的路线,准备到时候去接人。
    不过半途被婆母拦住,她对林秀说,“待会儿你在门口看着客人,发糖发烟。”
    她准备和林秀一起等宾客,他们这里丧葬嫁娶有给红包的习俗,当着客人的面把礼金收下来,然后登记在本子上,她一向掌握家里财政大权,要真换其他人,她准觉得不安心。
    林秀说,“我是伴娘。”
    张母愣了一下,转头去看玲玲。
    玲玲不好意思地说,“我感觉嫂子比较聪明所以邀请了她,不是说伴娘聪明,生的小孩就聪明吗?”
    其实就是嫌弃张三花太笨了。她表面上不说,私下里却耿耿于怀。
    婆母顾及她肚子里揣着的男孩把这口气忍下了。
    过了九点钟,一群人就往饭店里走。
    这时候婚礼还挺有意思的,有些崇尚西方文化的人家会穿婚纱,如果是思想传统的家庭则会穿中式旗袍,放鞭炮,门口还有租轿子租马的,让人从家里抬到饭店,一趟一块钱,很多人都愿意租来试一试,然后请照相师照成照片洗出来,作为日后的回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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