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节

      她重重地咽了口口水,重重地。
    药瓶中仅剩余少许的粉末,她的身体抖得不像话,只好用左手扶稳了右手,再慎之又慎地把粉末倒向锁住兰戎的层层链条。
    如今的他们,没有金手指、没有光环,就连靠运气也不好使了。
    手腕粗的链条连一点融掉的迹象都没有,显然,它和水牢的铁栏并不是用同一种材质制成的。
    ——没有办法。
    ——没有办法把他救出去。
    “你平时体温就很低,但是,肯定不是这么低的啊……”
    花知婉自言自语着,用自己的额头去碰他的。
    她脱了里衣,把他沉重的躯体抱在怀里,尚且还算温暖的身体慢慢暖着一块捂不热的冰。
    “兰戎……”
    他总是不搭理她。
    “兰戎……”
    花知婉软弱得要命。
    压抑的呜声藏在喉咙里,哭是没有用的。可是,她没有主意。
    当初兰戎要把电脑扔到溪里,要的不过是,她再也不要离开他。
    如今,她就在这里,就在他身边了,他怎么会舍得自己先走呢。
    怀中的人许是被呜声打扰了,微不可见地有了小幅度的动静。
    苍白的手指吃力地往她落泪的眼角举起。他的手才堪堪碰到她衣角的边缘,什么都没有抓住,又垂了下去。
    “兰戎?!!”
    花知婉赶紧擦掉眼泪,捧住他的脸使劲地瞅。
    那人的眼睛睁开了很小很小的一小条缝,抿着的嘴角微微弯起。
    ——是在对她笑。
    没有忍住,她捂着嘴,哇地一声哭了出来:“笑什么啊,我们都要死了!你还笑啊?傻死你算了!”
    他似乎有话想对她说,两瓣唇轻轻地动着。
    花知婉把耳朵凑近了,才听得清。
    “你不会死的……”
    “只是……”
    微弱的气音沙沙地在耳边厮磨。
    他说:“只是,我的故事,要结局了。”
    ——作恶者,不得善终。
    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。
    而他笑是因为,能死在她的怀里,对他而言是值得开心的事。
    彼时,他早生华发。
    想着,像他这种人活得太长也没有什么用处,就算知道了自己会早死也毫不在意。
    在身体日渐衰竭时,偏偏,她回来了。
    兰戎这辈子缺的东西太多了,所以活得格外贪心。他的贪心专注,绕来绕去绕不过“花知婉”三个字。
    ——宁柔说的没错,她们确实有回去的方法。
    ——那天在溪边,在她一个轻轻巧巧的空格键后,他比她先看见了“第94章”后的新章节名,“大结局”。
    那是兰戎的结局,却不是花知婉的。
    她在故事外,他在故事里。
    她是故事书里的神仙精怪,懒洋洋而不自知地漂亮着。
    在他的结局里,他活成了一个糟老魔头,或是变成黄土白骨,她大概也还是这么漂亮的。
    兰戎的喜怒哀乐、爱恨嗔痴,兰戎的生命与死亡,对于花知婉,都是敲打键盘间,无差别的短短一瞬。
    不同时间的流速,是无法跨越的鸿沟。他们之间,隔着一个世界。
    作者和角色相爱,是没有办法有好结局的。
    所以,他把电脑弄坏了。
    用自己的自私换一点,她只看着他、属于他的光阴。
    “什么叫你的结局?我才不要接受这个结局!你会活得很长,我、我是作者啊,我说什么都可以的!你会比我活得还要长,很长很长!”
    花知婉死死地抱着兰戎,手脚并用,像一只顽固的八爪鱼。
    “你不会死的,听到没!”
    她抱得那么紧,好像他不答应,她就永远都不撒手。
    看似在胡言乱语,其实她说的不无道理。
    ——作者和角色,是隔着两个世界的共生体。
    作者,赋予笔下角色姓名、性格,书写角色的命运。
    只她一日不死,你便随她存于人世。
    即便是有朝一日她死了,你依旧在她的故事之中永世长存。
    ——傻兰戎,你当然会活得很长。
    只是,这种存在方式,并不是你们想要的,对吧?
    你们想要,在一起。
    你们想在冬至一起包饺子,想在饭后牵手散步,想要一起种花看月亮,想要一个孩子……
    你们好不容易相爱,好不容易才决定了,要一起短暂地活着,或者漫长地老去。
    你们想要的,是日复一日共同地生活在一起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抱住我最(可)爱的胖次菌: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
    ☆、第81章 蛊血忠仆阴魔决
    他没有回答她的话,他好像有点累,所以又睡着了。
    “兰戎、兰戎……”
    花知婉轻轻地拍着兰戎的背,柔声喊他的名字,一遍又一遍。
    “你看你,又不理我,你这样我要生气了啊……”
    从前兰戎睡觉会打呼噜的,他累的时候总会打呼噜。
    可现在的他,睡得很安静,安静得一点声响都没有。
    四周沉寂着的污水,是一片靠不到边的深渊。
    这里没有风,没有月,冷的空气像是把时间也冻住了。
    ——他说,结局。
    ——结局。
    一本小说的终点,与角色凝固的永别。
    她想起这个站得笔直的小孩,他在故事的最初,笑嘻嘻地朝她伸出小手。
    他说:“你好,我的名字叫兰戎。”
    她想起她说他是宝贝时,他一下子红了的脸,还有亮晶晶的眼。
    她想起雾蒙蒙的水潭,想起俯瞰圣山的枫叶,想起迎来清晨的山溪……
    十年作者,塑造过的角色千千万万,写过的故事万万千千。
    茫茫人海、大千世界,他之于她,是唯一的不同。
    兰戎是花知婉的感情、心血,兰戎是花知婉的最爱最珍贵,兰戎是花知婉的宝贝。
    她写的故事,从最初就不是异世界的故事,而是她在其中的,关于他们的故事。
    这个故事,她一直写得身不由己。
    这个故事,她没有写够,她不想完结。
    “让我写啊,我来写……”
    花知婉紧闭双眼,暴力地捶打着电脑的开机键。
    “电脑、上帝、神明?不论是什么操纵着这一切……你听到没有……至少结局,让我写……”
    外头,昏黄的烛火暗了暗。
    渐渐近了的影子拖在地上,仿佛某种形状扭曲的鬼怪。
    ——恳切的乞求换来了,与期望完全相反的东西。
    “呵……”
    脚步声停在他们的头顶,那人发出一声轻蔑的嗤笑。
    “死到临头,还有心思谈情说爱?”
    花知婉背对着外面的人,面无表情地把怀中冰冰凉凉的兰戎抱得更紧。
    得志的阴狗,再不用伪装出一幅卑躬屈膝的下人样。
    他睥睨囚中之人,声音随着不错的心情,变得高亢尖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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