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节

      钱夫人只关心自己女儿的安危,听说六皇子夫妇都平安到了西曜,心花怒放,连对下人们犯错都宽厚了不少。钱老爷关注的层面就高多了,闺女不仅有情有义随六皇子流放,还和六皇子成功从南鸦族归来,这种骄傲得胡子都要翘起来的感觉是什么?
    让三皇子更高兴的事情还在后头,
    西北少将军谢谡元骁勇善战,西北军都是他麾下勇将,打得北淮军丢盔弃甲,就快打到比丘去了。
    “好!”要不是三皇子顾忌皇子威严,真想当场给谢谡元鼓掌。
    三皇子妃也面露喜色,她和三皇子是夫妻,自当同心同德。
    趴在三皇子妃膝头的符四小姐抬起小脸,不解地问:“那位谢小将军真那么厉害?他不是才比我大几岁而已?”
    符四小姐是三皇子妃符氏最小的嫡亲妹妹,实际上统共也是最小的妹妹,因为符家祖上不知哪代当家老太爷有洁癖,定了规矩符氏子孙皆为嫡出,府中妾室不可生子,婚嫁也只谈嫡出,不管谁的孩子,只要是庶出就不行。天朝皇帝当年想将最宠爱的嘉裕长公主嫁给符家,却被拒婚,就算嘉裕长公主被记到了皇后名下也不肯娶,符家身为世族,骨气那是相当硬。
    “那当然,谢小将军在西北时就战功累累,虽是镇国公府世子,却全凭自己本事当上少将军。”三皇子妃对谢谡元赞不绝口,大部分出自真心,剩下的那一点私心,倒不是为了给在场的钱珞瑾面子,而是为了她的四妹。
    这位符四小姐是平国公最后一个孩子,生下她后平国公夫人就已年迈体虚,不太可能再生出孩子。作为老幺总是备受疼爱,就如同谢梦曦受着姐姐们的呵护一般,符四小姐作为嫡女更是被宠出了公主病,眼光比皇帝的女儿还高。
    她生得美丽,又有才学,只觉得王孙贵胄没一个能入得了眼,且她又很有自己的主意,她不喜欢的,说破了天也不肯嫁,让整个平国公府都头疼不已。
    能有一个让符四小姐感兴趣的人,真不容易。看着符四小姐缠着问关于谢小将军的事情,三皇子妃和三皇子对视一眼,有戏。
    花开两朵,各表一枝,丽贵妃和二皇子两人都打定了自己的主意,丽贵妃要继续留在都中皇城,二皇子则前往北淮大营,只要守住东北这一片土地,总还有重新反攻的一天,三皇子能找夷族和南鸦族做外援,他也能!北部山外的珩奚族和关中一直断绝往来,但若许他们幽云七郡呢?只要筹码够大,就不信珩奚族人不动心。
    “啊!”
    丽贵妃从噩梦中惊醒,摸了一把脑门,手指黏答答的全是冷汗,她又梦见了大皇子和他的生母,他们伸长胳膊,蹦着,蹦着,要带她走。
    抹去汗珠,丽贵妃看了床边一眼,锦榻的另一半空空荡荡,对了,那个总是睡在她身侧的男人已经被她亲手蒙住了最后的呼吸。
    心中越发觉得阴冷,张开嘴,连声音都变得喑哑:“斛儿,更衣。”
    没有人过来,又过了一小会儿,紫莲匆匆忙忙地走过来,要服侍她更衣。
    丽贵妃皱着眉,不让紫莲服侍:“斛儿呢?”
    “斛儿……斛儿她……不在,娘娘,奴婢服侍您也是一样的。”
    丽贵妃不再说话,由着紫莲服侍她换下被冷汗浸湿的衣服,目光看着不远处的桌子,桌上一直摆着的冷玉琉璃瓶不见了。
    斛儿和侍卫勾勾搭搭她早就察觉到,恐怕是两人私奔顺手偷了宫里的东西当路费。反正这个宫殿已是如此败落,死的死,逃的逃,散的散,也不在乎再少两个。
    便是跟了她多年的宫女又怎样?
    小人逐利而来,利尽则散。
    丽贵妃心里竟出奇地平静,想来这种事她也不是第一次经历。
    上一世,在东宫被皇上厌弃的时候,也是这样,乱成一片,很多人想要跑出去,只是他们都没有成功,反而成了死得最早的那一批人。
    “转了一圈,又转回来了吗?”
    丽贵妃喃喃自语,这一世她嫁了不同的人,生了不同的孩子,住着不同的宫殿,却似乎又走向了相同的结局。
    ☆、第84章 城
    粗大的马蹄印,喝光的鹿皮水囊,都是不属于关中的存在。
    珩奚族出山了!
    洛州身为关中最北的地方,和珩奚族一向隔山比邻,自从在山上拾柴的樵夫偶然瞧见珩奚族的身影,洛州城里就炸开了锅。
    虽然洛州的老百姓都知道跟自己隔着座矮山,却从来没人见过这个传说中的珩奚族,这个珩奚族是个很有个性的民族,就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,明明和关中这么近,却从来没有丝毫联系,既不跟关中打架,也不跟关中友好地握手,就好像独自活在另一个次元似的。
    突然发现珩奚族的踪迹,洛州城的老百姓们可慌了神,谁也不知道珩奚族是什么品性,大部分人把他们脑补成和南鸦族一样一言不合就砍人的好战分子,实际上珩奚族也真算不上温文有礼的民族。
    最先发现珩奚族骑兵行踪是在洛州附近,还以为他们是想趁着关中战乱来趁火打劫,他们却对洛州一点没有兴趣,洛州城里的百姓白白担惊受怕了好几天才发现自己没那么讨人喜欢。
    洛州王当然不能看着自己的领地成为别人口中的羊肉,洛州虽然没有军营,这些年洛州王为了治理洛州也培养了不少亲兵,洛州王把王府的亲兵都调去日夜在洛州城附近巡逻。
    慕远衡也总算能充当他爹的左右手了,他本来就喜欢进山狩猎,有独斗黑熊的勇猛,做事更加大胆,亲自领着他爹给他组织的小卫队上山寻找珩奚族的踪影。
    从马蹄痕迹来看,这队珩奚族一路狂奔着朝西南方向去了,真是怪了,他们不像是随便出山逛逛,更像是有明确的目的地。
    “世子,咱们洛州的西南边只有个林城。”
    “林城?那地方能有什么?珩奚族为何去那里?”
    “是,勉强称得上‘城’,和咱们洛州没法比,那些珩奚族人也是捡软柿子捏的,知道咱们洛州不好惹,就去找林城麻烦。”
    慕远衡想了片刻,调转马头,对身边的人说:“走,再叫上孙副将那队人马,跟我去一趟林城。”
    林城也早已得到消息,有一队珩奚族骑兵浩浩荡荡往林城这边来了。以林城这些散乱的民兵,要对抗异族铁骑雄兵简直就是在开玩笑,林城守将首先想到的就是把游荡在城外的老百姓都喊回来,然后紧锁城门,能熬多久是多久。
    遣臣还在牢里大骂林城谋反,狱卒啐了一口:“外面珩奚族骑兵马上来了,倒是让你家二皇子派个一兵一卒过来啊?”
    二皇子怎么可能派兵过来保护林城的老百姓,只是林城的百姓还不知道,这些珩奚族人正是他喊来的外援。
    林城守将领着林城的百姓积极备战,林城守将本身是个战功累累的老兵,苦于手里无兵可用,林城的守卫都是些壮实的庄稼汉而已,正在林城守将犯愁的时候,谢梦曦来找他,出了个主意:“我在书中读到有军师以穿上所立的稻草人为饵,引诱敌人射箭,拿为己用,我们何不也来一招‘虚张声势’,让外面的人以为我们城里有很多兵卫?”
    “谢三大人的意思是?”
    “夜里站岗的士兵都会手举火把,如果我们在城墙上立满火把,外面的人也不知道我们到底有多少守卫。”
    “是个好主意,最坏也不过是被珩奚族人识破而已,如果能成功骗过他们,更是我们逃过一大劫。”
    生死攸关的时刻,老百姓更加团结,纷纷拿出家中适合做成火把的木柴,有油的献油,会做火把的帮着动手,谢梦曦也亲自和林城的百姓们一起劳作,林城的百姓们待她情深意重,她也愿和他们同生共死。
    夜幕之下,只见林城的城墙上一片火光燃空,从外面看,仿佛上面站满了举着火把的守卫。
    慕远衡带的人少跑得快,比珩奚族骑兵更早一步到了林城城外。只见林城的城墙上火光冲天,就连孙副将也不解地说:“林城什么时候有这么多人了?”
    林城守将也亲自守在城墙上,眼见着一队关中打扮的人骑着马到了城门外,便命人朝外面大声呼喝:“来者何人?”
    孙副将骑着马往前走了几步,大声回应:“我家公子乃是洛州王世子,听说林城有难,特来支援。”说罢举起王府腰牌给外面的守卫查看。
    那守卫快跑着向城墙上的林城守将禀报:“大人,是洛州王府的腰牌。”
    竟真是洛州来人,林城守将大喜:“开门,请进来。”
    这大概是慕远衡有生以来得到的最真心实意的恭迎,城门打开,林城守将领着林城的守卫们跪地叩首。
    “下官林城守将魏颂志恭迎洛州王世子。”
    二皇子所派遣臣来时,他也曾说过这样的话,心情却截然不同,一个是纯粹的官腔,一个是真心实意地恭敬。珩奚族铁骑将至,别的郡县对林城唯恐避之不及,还愿主动来带兵相助的,除了洛州王府再没有别人。
    “起来吧,我所带亲兵虽不足以对抗珩奚族的骑马,护送林城百姓退往洛州却是足够,你可愿意?”
    林城守将跪在地上,又深深磕了一个头:“只要林城的老百姓能平安无恙,臣,死而无憾。”
    是个好父母官,慕远衡心中想着,若还是太平年代,定要向皇上引荐这位林城守将,只可惜……
    慕远衡扶起林城守将:“你这法子想的甚好,站在城外,一时还真探不出你的虚实。”
    林城守将道:“这哪是臣的法子,是臣府中一位贵客出的主意,林城百姓能活到今日,倒有她八分功劳,臣惭愧。”
    “还有这样的人?是谁?”
    “她是都中人,世子定不认识她,但说不定也听过她的名号,百姓们喜欢叫她谢三大人。”
    “是他啊!”
    慕远衡虽没见过这个谢三,心里早不知喝了此人几缸飞醋,一想到这个谢三比自己名气大,慕远衡心里千百个不服,今日既然撞上,非要见上一面不可。
    “能得世子召见是她的福气,她就下榻在下官府中,请世子随我来。”
    ☆、第 85 章
    由林城守将引路,慕远衡一路到了守将府上。
    西厢房里点着油灯,那便是谢梦曦住的地方,她是女子,不方便去守城门,却也不能安然入睡。一盏青灯,两卷诗书,陪她度过漫漫长夜。
    “谢三大人?”林城守将扣门问道。
    “请进。”
    文雅清丽的少女声音,只说了两个字,已经让慕远衡魂不守舍,心早已从林城守将刚拉开的门缝飞了进去。也许田间的泥泞卷了她的裙摆,也许一路的风尘让她的面庞薄经风霜,只要熟悉的声音没有改变,他就听得出来。
    林城守将也是打过仗的人,可被慕远衡揍黑熊的体格一挤还是跌跄了几步。
    慕远衡从半开的门缝挤进屋里,眼中看见那刚站起身的少女,一袭水蓝色的锦绸长裙坠地,精简的发钗,雅致又轻便的首饰,一如记忆中她惯常的风格打扮,她什么都没有变,除了更加沉稳的眼神。
    “世子……”谢梦曦手中书籍应声落地,书页凌乱,却都是述说思念愁肠的诗。
    慕远衡看了一眼地上的书,有思乡有思亲,但他很想问一问,她可曾思念过一个男子?
    欲把相思说似谁,浅情人不知。
    嘴唇抿了抿,终是没有说出口,犹怕唐突了佳人,慕远衡抬头已是爽朗笑颜,问道:“我棋艺大有长进,‘谢三大人’要不要来一试?”
    林城守将都看愣了,心道这谢三小姐什么来路,不是个庶出吗,怎么连洛州王世子都一副熟稔的样子,转念又想,自己也是糊涂了,纵观她所行事,倒比那真正娇滴滴的嫡小姐们强了不知多少。
    袅袅沉香点香炉,青纱帐里,闲敲棋子,话不多,却在那执棋落子间百转衷肠,本以为相见一面可解相思,却不想撩拨起的是更浓郁的恋慕。
    佳人笑言:“你还是不敌我,又输了。”
    是啊,又输了。
    只怕这辈子都不会赢。
    外面战火纷飞,地处山谷内的北阴却一片祥和,安广侯举家搬回北阴老家,谢梦华也在其中。虽然侯府上下都先考虑她的舒适,怀着身孕又长途跋涉还是让她受了不少罪。
    谢梦华的肚子已经鼓成小皮球的样子,每天抱着暖炉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,安广侯世子也每天躺着,就跟他也怀孕了似的。
    好歹在太学里读过书的安广侯世子智商一夜回到解放前,跟谁家没拴好的熊孩子似的,动不动就伸手摸一下谢梦华的肚子,又怕谢梦华发现,赶紧把手缩回被子里假装什么也没发生。
    谢梦华不过是闭目养神而已,根本没睡觉,觉得又好气又好笑,肚子里是你的孩子又不是别人的,干嘛跟做贼似的。
    在安广侯世子又一次偷摸自己肚皮的时候,谢梦华按住他的手,固定在自己肚皮上。
    “摸吧,咱们的孩子胆子大,不会害怕。”
    安广侯世子没说话,却在谢梦华肚皮上抚摸着,像是隔着肚皮寻找孩子的小手。
    有时候,谢梦华会有错觉,仿佛是一块木头成了精跟自己住在一起,少言寡语,不解风情,却又时不时在她措手不及的时候释出暖意。明明是个太学毕业的高材生,却总是问出打更的王老头都会笑话的问题。
    “孩子刚才伸了个懒腰。”安广侯世子一脸认真地说。
    要不是谢梦华端庄惯了,一定会翻个大大的白眼,他摸的地方明明是她的胃,不过是她吃饱了饭在消化食物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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