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节

      “哎,是吗……”连恰有点吃惊,但她也明白认床不是一朝一夕能治好的,“实在睡不着出来待会儿也不错,也许待着待着就困了呢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连恰不说话了,很专注地盯着屏幕,手指敲击键盘发出的声音让蓝森分外心疼按键,她打字的频率十分杂乱,一会儿一波狂风骤雨似的集中,但一会儿又可能是全然的空白,蓝森默默地听了一会儿,等到一段空白时间,终于开口:“你不睡吗?”
    “这段差一点,我想写完这里,要不然我睡觉都不踏实,醒了还会想的。”连恰回答得十分迅速。
    蓝森不知道连恰在写什么,虽然他知道对方会写小说,可对这件事总没有太大的实感,直到现在听着噼里啪啦的键盘声,才总算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为什么连恰总说这叫“码字”而非“写小说”。
    饮水机的热水烧开了,蓝森凭借客厅微弱的光源认出了连恰的水杯,他给连恰接了杯温水,回去想放到茶几上,可是看看连恰那眼睛眨也不眨的专注样子,又觉得也许水放凉了连恰也不会喝,于是他把杯子递到了连恰嘴边:“喝水。”
    连恰完全是下意识地一个低头叼住杯子边,她喝,蓝森就喂,最后无知无觉地喝光了整杯温水,还叼着杯子不松口,蓝森伸出手轻轻戳了一下连恰的嘴角,就看见女孩恍然惊醒地“哦!”了一声,接着迅速拿过杯子,探着身子往茶几上一放。
    这一放之后,却好像思路中断了似的,连恰不带一点留恋地合起了电脑,随手放到一旁的沙发上,起身给蓝森也接了杯水,默默地递给蓝森。
    然后就拎起了沙发上的一条毯子,展开了,一半盖上蓝森一半裹上自己,蜷起身子往蓝森身上一靠,整个人缩成了一小团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:“你居然真的没睡觉啊。”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蓝森抬起胳膊把对方圈住,目光一瞟发现女孩的两排脚趾没被毯子遮住。
    他用手轻轻碰了一下,那两排脚趾一起蜷缩了一下,触手的温度有点凉,于是他把自己的毯子又分过去一点,拉下去把这□□在外的部分也盖好了。
    女孩很安静地靠着他,一动也没动:“因为我刚才在想,要是你能出来就好了,但是我又一想你已经睡着了,就算了吧。可是实在有点无聊,在你出来之前,我自己和自己打了个赌,写完这段剧情之前,你要是出来了我就赢了,没出来我就输了。”
    “赢了有奖励吗?”
    “有啊,赢了你不就出来了吗。”
    “……要是输了呢?”
    “输了的话什么都不亏啊。”
    两个人一时间都没说话,彼此默不吭声地挨在一块儿待了一会儿。进入休眠状态的电脑最开始还发出运转的嗡嗡声,后来彻底睡着,那点声音也销声匿迹,整间屋子立刻静得可怕。
    就在蓝森想着连恰是不是睡着了的时候,连恰非常及时地又开口了:“你困吗?”
    其实有一点了。蓝森想,而他的回答是“不困”。
    “那再待一会儿吧?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连恰不说话了,真的和她说的一样,就是那么待着,客厅里的光线非常有限,蓝森只能凭他和连恰相处的直觉判断出,连恰并不是心情不好,只是人到了夜晚都会有的一种本能倦怠。
    “我刚才睡不着起来,在客房的书柜里看到了你的相册。”
    想了想,蓝森提起了一个话题,他觉得总是让连恰来找话题不公平,尽管那确实是连恰所擅长的。
    果然,靠在身上的人脑袋转了转:“啊,那本啊!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哎呀……”女孩发出一点心虚的笑声,“我照相不太会笑的,不好看吧?以前我妈妈说,我照出来的照片好像通缉犯一样。”
    “还好,我也不太会笑,下次可以给你看。”
    “没用啊,我觉得你就算不笑,面无表情地照出来也会很好看的,我没有那种底子。”连恰长长地叹了一声,却没听出来她有什么遗憾,“不过那本相册只到我十一岁,后来我就没有再怎么照相了,都是用手机拍。”
    蓝森仅仅疑惑了几秒钟,就恍然大悟。
    之前他没有特意去想这个时间点,现在连恰这么说,他一下子就明白了,十一岁那年连恰的亲生母亲病情加重,而后不到一年就去世了。
    他有些后悔自己提起这个话题,偏偏圆滑地转换话题是他最不擅长的事情,想了又想,终于想到另一件足可以转移注意力的事情。
    “你想不想知道,下午我和叔叔聊天的结果是什么?”
    果然,连恰的注意力被吸引过来了:“不就是说,觉得你勉强合格了吗?晚上爸爸说了。”
    “不止是那样。”
    “那还有什么?”看着蓝森的态度很悠哉,于是连恰也跟着悠哉起来,她觉得总不是什么坏消息。
    “…… ……”本来打算直说的蓝森,在开口前一秒,突兀地起了个拐弯的心眼,“来见家长的话,普遍来说,都会谈到的一件事。”
    “…… ……”
    短暂的沉默过后,连恰转开了视线,在一片黑暗中盯着什么东西发起呆来,蓝森等了好一会儿,才听到一句很小声的“那我爸是真的很喜欢你了”。
    “这个我不能肯定,但我们确实聊得很愉快。”
    “……呜哇,你说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,还是故意的?”
    “是事实,怎么了吗?”
    “没,就是觉得我男朋友太了不起了。”连恰恍惚着抓了抓头发。
    “如果有时间,要来我家吗?”蓝森十分及时地抓住机会问了一句。
    连恰在专心致志地打哈欠,没多想就点了点头。
    后来她再醒过来就是在自己的床上了,至于她什么时候睡着,又是什么时候被运回床上,她一点儿也不知道。阳光透过窗户明晃晃地洒进来,晒得盖在身上的被子都热腾腾的,光是看这样的明亮,就知道时间已经不早了。
    连恰拿过手机,打开看了一眼时间,发现上面显示已经八点多了,但这天早上连均居然没来吵她,让她一路顺顺当当睡到现在。
    推开房间门出去,家里空荡荡得理所当然——连锋和林瑶都去上班,连均去上钢琴课,她是唯一一个闲人。
    刚睡醒的脑袋没那么快清醒,因此直到看见餐桌上被压着的留言纸,连恰才猛然意识到些许不对。
    留言是蓝森写的,内容很简单——他返程的票在早晨,所以送完连均上课之后就直接去车站了,锅里还有早饭,如果醒了的话自己吃。早晨看她还没醒,所以也没让连均去喊,不用把没能起来的事情放在心上。
    “哎呀!!!”
    连恰敲敲脑袋,终于想起来哪里不对了——她明明记得蓝森说过是早晨回去,还想着早上起来去送送对方,结果她一觉居然把什么都睡过去了。
    摸出手机给蓝森打了个电话,果然,对方已经在回程的车上了。
    “我八月中旬就回学校啦。”
    蓝森的留言已经说了不要在意,于是连恰也不打算花时间纠结早上没起床的事情,开学之后她大部分时间仍然是要和蓝森待在一起的,过于计较的话对两个人都太没意思。
    果然,电话那边响起了蓝森的笑声:“还有半个月。”
    “对啊,我想早点回去。”
    “回来的时候和我说,我去接你。”
    “好啊。”
    “你的电脑我帮你放回你房间了,在书桌上。”
    “……你没看里面在写的文档是什么吗?”连恰下意识地抓抓头发。
    “没有,我应该看吗?”
    “倒也没有,反正我迟早会给你看的……蓝森,我用上次的神明先生当原形,打算写个长一点的故事了!写起来还满顺的,我都觉得意外,神明先生的性格和你一模一样,我想把你写到故事里面去。”
    电话那边传来一阵意料之外的沉默。
    连恰忽然有点心虚,想着会不会没打招呼就用蓝森的性格当原形不太好,可是转念一想,之前这么做的时候,蓝森并没表现出抗拒,于是她潜意识里就觉得蓝森不介意这件事。
    果然还是不太好?要不要道个歉?好像有点迟……
    她犹豫着,却听到蓝森的声音忽然又传来了:“那故事里有没有你?”
    “哎?”
    “有没有连恰。”蓝森难得固执地问,“如果没有,请千万不要让他和任何人谈恋爱,那是没可能的。”
    他不会承认他一瞬间想到了《水晶少女心》上的言情小说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我们家要搬家了。
    收拾家的日子里,每天都会翻到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。
    “这什么啊”“这哪儿来的”“这谁的”“这什么玩意”——是收拾细软过程中出现最多的对话。
    不过老实说,住了整整十年的家,什么都翻不出来的话可能才比较奇怪?
    最让我觉得目瞪口呆的是,竟然翻出了很多我初中和高中时期的笔记本。
    并且翻开来,上面要么写满了羞耻play的小说,要么画满了奇形怪状的画。
    ……很显然曾经的我还以为我画得很好看。
    黑历史这种东西,果然到处都是,防不胜防23333333333
    第四十八章(完结)
    夏天的炎热是伴随着过于灿烂的阳光一同洒下的。柏油路面被晒得几乎可以煎鸡蛋, 水泥地则白得近乎反光,落地窗内早已拉下了百叶窗帘,保证光线的同时也让室内被晒得不那么厉害, 否则窗边那一圈位置恐怕都要无人问津了。
    临近开学, 陆陆续续返校的学生们再次把蓝色森林作为消遣开会的好去处,与放假前不同的是, 他们发现店里竟然多雇了几个服务员,而看起来因为这些帮手而解脱的老板, 则专心致志地待在了吧台后面, 很少再走出来给他们点单了——大概只有店里再次忙碌起来的时候, 才有几率撞上老板了。
    但老板也不是就一直窝在吧台后面不动了,他每隔一会儿就会端个托盘出来,朝靠内背光的一个座位走去, 有时候只是去换一杯茶或放下一盘点心,有时候会坐在那个位置上和人聊上两句,然后再起身,带着明显满足的笑容回去继续忙碌。
    坐在那个特殊位置上的人却显得不那么领情, 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一直没有断过,只有在老板走近时才会暂时停止,说几句话, 老板前脚走了,后脚键盘声就又响起来了。
    不过现在没什么人会去疑问这种状况,因为他们已经成功地从服务生之一的嘴里打听到了八卦。
    那个一头自来卷、看起来颇为自豪的男生一边记录点单,一边忙不迭点头:“是啊是啊, 老板是她男朋友哦。”
    至此,关于老板到底有没有女朋友,女朋友长什么样的争论,彻底落幕。
    蓝森第三次端着托盘走到连恰身边的时候,发现连恰已经推开电脑,在桌子上生无可恋地趴下去了。
    于是他顺理成章地停住了脚步,在桌子对面坐下,放下托盘,伸长了胳膊点点连恰的脑袋:“想睡的话去后面睡。”
    所谓的“后面”指的是蓝色森林吧台后的一个小房间,那里被蓝森当做休息室还塞了一张床,从前那是个他几乎用不到的房间,不过随着连恰的到来,那张床被使用的概率越来越高,甚至他干脆买了套新的床单被罩——按着连恰的喜好,浅蓝色上面缀着一堆毛茸茸的图案。
    “我不困。”连恰闷闷地说,她的脑袋左右蹭着胳膊摇了摇,“我就是头疼而已……这趟编辑再不给我过的话,我就真不知道该怎么改了。”
    “…… ……”蓝森想了一下,把原本要说的安慰咽了回去,转而换了个角度,“改了几次了?”
    女孩举起一只手,五指张开晃了晃:“算上这次是第五次了……再不过的话就要改第六次,那就真的是面目全非,不知道怎么办了。”
    蓝森把这只晃来晃去的手捉住了,捏捏,结果对方十分顺畅地哎哟了一声:“啊我写得手都疼了……”
    于是接下来的几分钟里,蓝森尽职尽责地按着连恰的手,连恰把她从头到尾五次修改的原因结果全都说了个遍,末了,蔫嗒嗒地叹气:“希望能过啊,真的希望这次可以过,过了的话,这就是我第一次自己给自己赚到钱了。”
    “其实不用太在意这个。”蓝森说,犹豫了一下,“你还是学生呢。”
    “可你已经是大人了啊。”女孩终于坐起来了,两手托着腮,直直地盯着蓝森看,“蓝森,我不想心安理得地和你差距太大,那样我迟早会因为这种差距心理失衡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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